欢迎访问中国法律政策网!
网站播报
法政网群 京 |津 | 沪 | 渝 | 冀 | 晋 | 蒙 | 辽 | 吉 | 黑 | 苏 | 浙 | 皖 | 闽 | 赣 | 鲁 | 豫 | 鄂 | 湘 | 粤 | 桂 | 琼 | 川 | 黔 | 滇 | 陕 | 甘 | 宁 | 青 | 藏 | 新 | 兵团 | 军情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4月8日) 2021-04-08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2021-02-01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021-01-06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京召开 2020-04-29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2020-04-15
- 国务院公告: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2020-04-03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 组织29个工作组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研 2020-03-13
- 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受到严肃查处 2020-02-24
- 中国法学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5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12-27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2019-12-18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2019-12-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里南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2019-11-28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2019-11-27
-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19-11-21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2019-11-12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019-10-28
- 国家主席习近平任免驻外大使 2019-10-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9-1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2019-09-18
- 2019全国法治书画摄影展暨 司法行政干警书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9-09-12
- 2019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征文启事 2019-09-12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9-09-05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2019-09-02
- 关于“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的公示 2019-08-29
- 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2019-08-16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019-07-16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2019-06-18
- 最高法:重点推进贪腐案件财产刑的全面执行 2019-06-12
- 最高法发布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2019-06-07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2019-05-28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05-24
- 重磅文件! 4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9-05-22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可“任性” 依法而为是必选项!(附全文) 2019-05-17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9-05-09
- 重磅!法治政府建设新规印发,明确组织实施督察工作主体 2019-05-07
-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9-05-06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9-04-30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2019-04-2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2019-04-09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04-08
-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2019-03-29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2019-03-28
- 中法关于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发表 2019-03-27
- 最全!中国法学会第八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019-03-22
- 公安部印发《意见》部署推动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9-03-21
- 声明 2019-03-19
- 国新办发布《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 2019-03-19
-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9-03-18
- 国务院通知:政策法规出台前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 2019-03-14
法治,这两个字,贯穿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程。习近平总书记一席话开宗明义振聋发聩:
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中国发展渐行致远,万万没有一只翅膀长一只翅膀短、一边轮子大一边轮子小的道理。全面依法治国,意味着改革深化到哪一步,法治就要不离左右地发展到哪个位置;中国前行到哪一步,法治就寸步不离地要上升到哪个高度。
部署这项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既需穿透历史的迷雾总结发展的规律,又要登高远望精准定位国家的历史坐标。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总书记下达了哪些具体任务,又有何深意?
校准2035的目标
看得有多远,走得有多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即,并不意味着可以停下步子歇歇脚,而意味着要向着2035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继续努力奔跑。
2035中国法治的宏伟蓝图,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如何让这份蓝图化为现实,会议强调: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目共睹,但时不时爆出的“冷笑话”仍刺痛眼球。
有“拍脑袋决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即,并不意味着可以停下步子歇歇脚,而意味着要向着2035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继续努力奔跑。”引起的轩然大波:
面向2035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意味着“拍脑袋”“不诚信”“搞政绩”不光要被媒体“吊打”,还必须被丢进历史的垃圾桶,建立起以法治为中心的防范约束机制。依法决策由此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等重要文件在会上通过审议。
会议指出: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面向2035,决策与法有据,改革更要与法有据。改革开放四十年,波澜壮阔,却也惊心动魄。从家喻户晓的凤阳小岗村,到深圳第一栋商品房,从“傻子瓜子”到第一个中外合资企业,每项改革无不伴随着争议,很多开路人是赌上了自由,甚至做好了“杀头的准备”。
会议强调:
对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地区相关立法授权工作要及早作出安排。
鉴往以知来,在改革的先行先试地区,让立法跟上发展的脚步,不再让改革者的前行步步惊心。
把立法授权给最了解改革需要的地方,让法律承担起深化改革“破冰船”的重任,除了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更需要有智慧、讲规矩、有顶层设计,这是一个现代化的法治国家题中应有之义。
眼光越过2035,不远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满足开放型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治经济。随着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法治发展同样需要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会议提出:
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经济连接世界,法治不可能脱节。
在这个命运紧密相连的世界里,中国积极承担着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敞开大门,不仅意味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各领域与世界紧密接触,进一步融入全球化的大链条,还意味着要在法治的交流互动中,扩大在这个链条中的影响力。
从会议的各项部署来看,除了明确针对外部环境的制度性安排,还有内部法治体系的完善和调整,如同入水前的热身运动,通过法治将自身机能调整到最佳状态,做好搏击大海的准备。会议特别提出: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要统筹考虑,立改废释并举。
在风云诡谲的国际形势变幻中,这4个方面的问题看似是自家事,但单拿出任何一样,都会成为其他国家指责中国的借口。“立改废释并举”是成熟的制度安排,法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新陈代谢”将弥补法律在衔接、落实上的漏洞,减少甚至消除社会因某个环节缺位而付出的代价。
着重点出这4个方面的立法,代表着中国坚定地走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也坚定地走在承担更多国际义务,承担更多引领社会发展责任的道路上。这也是我们国家坚定地走改革开放道路的又一宣言。
打铁还需自身硬,解决新问题,不能把老问题丢到一旁。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再次被会议着重强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这些部署,是中国经济法治发展的一贯思路,也是法治对民营企业家核心关切的再次回应。“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不只停留在领导讲话和文件传达里,更要通过立法及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对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提供平等保护。
眼光越过越开越大的大门,是命运紧密相连的全人类。
保障近十四亿人的民生
“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2019,伴随着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对人民的深情赞颂到来。无论前进到哪里,法治对近十四亿人的保障,是永远不变的初衷。
会议对民生领域的法治部署措辞严厉:
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说到食品药品领域,去年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是无法绕过的重要案件。
习总书记曾对这个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年初发表在《求是》上的署名文章中,这个案件再次被习近平总书记点名:
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背后的原因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把法律法规当儿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食品安全方面,前不久中办国办专门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监管责任方面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定。
的确,在每次食药安全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时,公众问的最多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谁该为此负责,能不能根本性解决问题。重抬轻放和屡犯不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治理能力的信心。
会议提出的“治本”和“重典”两个词,很明显,中国法治将以食药领域为切入点,充分释放法律对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就是在为党和国家保护好不断前行的不竭伟力。
改革驱动,法治引领。中国在改革与法治之路上新踏出的每一步,都将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成就千年未有之伟业。
2019年02月2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长安剑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习总书记强调这两个字有何深意?
添加时间:
全部评论()